关于公布我校2017年拟在沪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的公告
关于公布我校2017年拟在沪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在上海、浙江对学生提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要求和制定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7年全国在沪招生本科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的公告,我校2017年拟在上海市招生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现予公布。安徽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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